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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MPA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3/23 15:32:05 来源: 点击次数:1358 【字体:

河北经贸大学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地处城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总面积3400余亩,被誉为“花园式”校园,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和工学的多学科性财经类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
 

  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着力培养经世致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河北经贸大学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荣获教育部“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称号。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专任教师近1100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管优秀专家、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百余人。目前,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等国家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0余项,还有省级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80余项,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
 

  学校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及公共管理)、 51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有法律硕士(JM)、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保险硕士(MI)、公共管 理硕士(MPA)、国际商务硕士(MIB)、资产评估硕士(MV)、应用统计硕士(M.A.S)、税务硕士(MT)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拥有10 个省级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理论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经济法学、行政管理、伦理学、应用统计学)、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马克思 主义中国化研究),其中产业经济学为省级优秀重点学科。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新西兰、韩国、日本、尼泊尔等26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长期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学校国外合作办学进展顺利,目前已与加德满都大学、赞比亚大学和加纳大学共同创办了三所“孔子学院”。
 

  二、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拟招生计划、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目录请点击查看: 专业目录
 

  注:(1)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仅供参考,以国家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2)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拟接收推荐免试生。(请查看:《河北经贸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河北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自主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报名时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2.报名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河北经贸大学的网上公告,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和完善研究生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和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河北经贸大学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并于第一时间上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