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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14年MPA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3/23 15:27:02 来源: 点击次数:1277 【字体:

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坐落在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光荣传统的省属重点大学。在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学校始终以光大民族教育伟业,铸就众多民族精英为己任,形成了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为社会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教育人才,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1978年,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硕士专业学位点9个,涉及30多个专业领域。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博士生导师148人,硕士生导师896人,在校研究生4246人。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学费和奖助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新入学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国家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校将根据国家及河北省具体文件要求出台相应的研究生奖助办法,并及时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公布